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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4: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职能与组织原则
一、学术委员会是本实验室的学术指导和审议机构。
二、学术委员会的职能
1.
指导和审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与主要任务;
2.
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
3.
审定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课题研究计划及课题负责人选;
4.
协调开放事宜;
5.
通过讲学、横向协作等多种形式支持实验室的研究工作
三、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原则
1.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植物病虫害生物学相关领域的知名同行科学家组成。
2.
学术委员会由15人组成,本单位成员占1/3,其余自国内外具有较高造诣的科学家中选聘。
3.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农业部聘任,报科技部备案。学术委员会委员由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聘任。
4.
学术委员会每年召集全体会议1-2次。
5.
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