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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物病虫害生物学
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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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9:实验室固定人员、流动人员的管理办法

  
   为促进实验室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保证实验室队伍结构的相对稳定和体现流动、竞争原则,本实验室特制度本办法。

1.      实验室应保持一支精干高效的固定工作人员队伍,同时应有一支较强大的优秀的流动人员队伍(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客座研究人员以及高级访问学者)。

2.      实验室人员应努力拼搏、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积极申请课题、争取多出成果、发表高水平论文。

3.      实验室鼓励实验室人员的学术交流,如日常学术进展报告、专题讲座及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介绍等。

4.      实验室人员应关心实验室的发展,按实验室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年度报表汇总、科研进展汇报等工作。

5.      每年对实验室全体固定人员进行一次科研进展及研究成果情况评估。对有较好科研工作进展的实验室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对科研工作进展达不到实验室水平或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作为实验室固定人员情况者,将取消其作为实验室固定人员的资格。

6.      选择吸收科研工作突出者作为新的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特别是要注重选择吸收年轻研究人员加入实验室固定人员队伍。

7.      实验室积极为实验室人员创造宽松的实验环境条件,提供仪器使用、开放基金资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8.      实验室对固定人员提供每人每月100~200元的岗位津贴补助,具体数额根据实验室运行经费情况确定。

9.      实验室对在实验室科技事业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的实验室人员实行奖励政策。具体奖励办法参见《实验室关于对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和获得科技成果实行奖励的暂行办法》。实验室人员在依托单位领取奖励后,实验室不再另行奖励。